质监内容 第十六条 质量监督机构实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实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通信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情况; (三)检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环节; (四)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质量; (五)检查工程防雷、抗震等情况;
(六)检查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及相关资料。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 l检查内容一:是否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
l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l检查方法:核查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和工程量,是否与参建单位资质等 级所限定的承揽范围相匹配
l典型问题:通信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承揽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项目
罚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l检查内容二: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是否实行工程监理
l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1〕313号)
(一)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 等项目必须实行监理; (二) 对于易发生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通信管道工程、通信铁塔工程、通信 线路工程建议实施监理; (三) 其他工程鼓励实施监理; (四) 对于未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l检查方法:核查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是否满足必须实行监理的条件要求
l检查要点:对于未实施监理的工程,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罚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l检查内容三:是否在工程开工5个工作日前向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l检查依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5个工作日前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l检查方法:查看“质监管理平台”中的申报记录,是否满足47号令时限 要求
l典型问题:1、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2、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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