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机房管理办法(供参考,可上墙)监控机房管理办法(供参考,可上墙)
监控机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注意工作仪容,做到进门换鞋或戴鞋套。 第二条 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每天早上对监控区进行卫生清洁。机房应保持整洁、干净。地面清洁,设备无尘。 第三条 大厅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器械,走廊及监控厅内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妨碍交通。 第四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五条 每周必须对监控机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清洁。 第六条 机房内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毒措施,每月进行检查。 第八条 机房内24小时值班有监控值班人员值守 第九条 机房内各设备每天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第十条 机房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的危险物品。 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炉,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即时报告。 第十二条 办公用计算机及终端附属设备在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 第十三条 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熟悉掌握消火栓、灭火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会扑救初起火灾(火灾发生时要即时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帐号口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条例,根据访问数据级别使用相应权限的口令进入系统;不得窃取、破译他人权限密码。 第十五条 机房所有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实行安全保密规定。须经常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并定期检查保密规定的实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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