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根据以下要件准备标书,标书每页需由投标人作简签或盖上企业印章: 1)提交一份系统建设计划,其中应包含关于网络覆盖的详细建设计划并标示相应的网络覆盖具体范围,其目标应在倘获发牌照之日起计十二个月内自建一个能良好地覆盖百分之五十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境的系统,并在其后十八个月内以自建或共建共享或共用方式良好地覆盖全境; 2)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供指配使用的下列无线电频谱: • 3.3 - 3.4 GHz(限室内使用) • 3.4 - 3.6 GHz • 4.83 - 4.93 GHz • 24.25 - 27.5 GHz • 27.5 - 28.35 GHz • 重耕其他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使用的频段 3)标书清楚列明系统的容量、可扩展的容量及提供的网络速度; 4)提供所采用的3GPP的5G技术标准的版本; 5)提供网络设计及组成图,包括所采用的组网方式、基地站的数目及所在位置、流动电信服务交换中心的数目及所在位置、互连点、天线种类、有效发射功率、网络可支援的功能,以及设备清单; 6)系统必须支援IPv6; 7)倘曾就5G设备进行实地测试,应将测试结果附于标书内; 8)投标人的组织结构及规模,以及将为本地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就业机会的评估; 9)提交一份首五年的经营计划书,其内须包括一份可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社会效益的工作计划及实行方案、一份企业人员梯队建立计划及实行方案,以及一份投资计划; 10)企业人员梯队建立计划及实行方案内,尤其需对本地人员在网络技术上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及设施,从而提升专业技能及常识; 11)在投资计划内,应考虑与其他现有经营者,包括基础电信网络经营者、固定公共电信网络经营者,及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经营者的网络互连所需成本及本地流动电信用户使用号码可携服务所产生的成本; 12)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发展网络所需财力的证明; 13)详细说明包括客户服务在内的计费系统及营运支援系统,而相关系统亦必须设置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内; 14)提供充分和合理依据的本地、国际及跨域服务收费的建议; 15)清楚指出所提供的服务种类; 16)标书内所述事项应以经深入研究的事实及广泛独立的市场调查为根据; 17)标书内容应基于本澳现有电信市场环境及成本开支作出考虑,不可作出带有条件性的承诺; 18)提供一份简明概括了标书重点的行政摘要。
https://bo.io.gov.mo/bo/i/2022/26/ordem27_c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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