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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求救!!!求答案!!!
离问题结束还有0天0小时  |  提问者:叫我小万就好   |  提问时间:2014-4-10 22:37
事例1: 2013年,成都联通2个项目光缆正在施工状态被人恶意破坏,涉及300多个单元的光缆,故项目暂缓。(2013年施工原则为谁协调谁施工! ) 2014年,现联通企业要求恢复施工,要求3方配合,由设计单位做出: 1)已实施部分的材料以及投资,宽带资源已覆盖区域; 2)剩余材料以及投资,设计中需覆盖目前未覆盖区域; 请问: 联通企业的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设计单位目前没有任何施工数据,能满足联通企业的要求吗? 现在联通分企业项目管理员强烈要求设计单位出设计,请问设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 事例2: 成都联通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施工,无法交维,现在要求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保证施工队能交维护。 请问:1. 成都联通,施工单位,违反了通信工程法律法规吗?如果违反了,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2.设计单位是否应该出设计变更????


就因为多了你这种什么都做的,不符合规矩的也在做,才导致现在通信发展越来越水,设计和施工单位档次越来越低,都不知道维权,打折活该。
回答时间:2014-4-11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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